迷你倉庫應有適度發展及規範

種類:即時新聞 發布單位:商業司 發布日期:2016-10-12

針對迷你倉庫(self storage)行業別歸屬及如何降低造成公安問題,經濟部在今(12)日邀集內政部、6都及台灣自助儲物空間協會籌備處等單位,召開會議共同研議,獲致初步共識如下:

(一)「迷你倉庫」業務發展空間有其必要,惟仍應有適度規範,以降低公共安全疑慮。
(二)迷你倉庫係新興行業,除了業別之歸屬外,更涉及土地使用分區之認定及如何管理,應先就土地使用分區、建築物使用管理之議題進行檢討。
(三)因臺北市政府正針對迷你倉庫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築物使用管理等規範進行檢討,經濟部將再與臺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確認後,再行研議迷你倉庫之行業歸屬。

迷你倉庫係1960年起源於美國德州,亞洲地區日本、香港、新加坡約在15年前開始發展此產業,臺灣最先於2009年在臺北成立,業者主打釋放收納空間、隱密及取物便利。全台約有80處迷你倉庫,主要分布在大台北地區之都會區,以符合民眾便利需求。據瞭解,臺北市有40處迷你倉庫,新北市有29處迷你倉庫,在人口密集都會地區,迷你倉庫越有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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